南昌采茶戲,江西地方戲曲劇種之一,俗稱“燈戲”、“三角班”,距今已有300多年歷史。清代乾隆年間,南昌縣塔城鄉(xiāng)鳳崗村劉蜀陡等人合辦崗下劉家戲班,編排大戲演出,演員行當由二旦(青衣、花旦)和小丑,增加了小生、老生、大花、小花彩旦等行當,一直沿用至今。1927年南昌采茶戲從鄉(xiāng)村進入南昌市,1953年,被正式命名為南昌采茶戲。2008年被列為江西省第二批非物質(zhì)文化遺產(chǎn)保護項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