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國素有“禮儀之邦”的美譽,早在周代就已形成完備的禮制,中華傳統飲食禮儀也比較發達和完備。《禮記·禮運》記載:“夫禮之初,始諸飲食在周代,飲食禮儀就已形成了一套相當完備的制度。后世歷朝歷代,這些飲食禮儀在人們的生活中發揮過重要作用,即使在當下也依然是中華傳統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,是人際交往的重要行為規范。
一、宴請之禮
宴請是古人社交活動的重要組成部分,因此古人非常注重宴請的禮儀。主人宴請賓客,要以請柬相邀,當客人登門時主人要迎客于門外。客人進門后要先互致問候,請入側室,敬以茶點,然后引客人入席。
宴席過程中,禮數非常嚴格,《禮記·曲禮》中就有這樣的記載:“虛坐盡后,食坐盡前。”在一般情況下,要坐得比尊者長者靠后一些,以示謙恭;食坐盡前”是指進食時要盡量坐得靠前一些,靠近擺放饌品的食案,以免不慎掉落的食物弄臟了坐席。“食至起,上客起,讓食不唾。”宴飲開始,饌品端上來時,客人要起立;在有貴客到來時,其他客人都要起立,以示恭敬主人讓食,要熱情取用,不可置之不理。“客若降等,執食興辭。主人興辭于客,然后客坐。”如果來賓地位低于主人,必須雙手端起食物面向主人,等主人寒暄完畢之后,客人方可入席落座。“主人延客祭,祭食,祭所先進,肴之序,遍祭之。”進食之前,等饌品擺好之后,主人引導客人行祭。食祭于案酒祭于地,先吃什么就先用什么行祭,按進食的順序遍祭。在古代一般的客人先吃三小碗飯,須主人勸讓才開始吃肉。
宴飲將近結束,主人不能先吃完而撤下客人,要等客人全部吃完才停止進食。如果主人還沒吃完,客人就離席了,便是不恭。
吃過飯,客人自己須跪立在食案前,整理好自己所用的餐具及剩下的食物,交給主人的仆從。待主人說不必客人親自動手,客人才住手。
二、尊卑之禮
尊卑之禮,歷來是中國禮儀中的一個重要內容,子女與父母,下屬對上司,少小對尊長,要表現出尊重和恭敬。因此,古人將餐桌禮儀立為倫理綱常、家訓甚至法律予以遵守。
古時陪伴長者飲酒時,年少者須起立為長者斟酒,并離開座席面向長者施禮。當長者表示不必如此時,年少者方可入座而飲。如果長者舉杯一飲未盡,少者不得先干。
與長者同桌進餐,年少者要先吃幾口飯,雖然年少者可以先吃,但又不能先吃飽完事,必得等長者吃飽后才能放下碗筷。年少者吃飯時還得小口小口地吃,而且要快些咽下去,隨時要準備回復長者的間話,謹防發生一邊吃一邊說的事情。
如果餐桌上有水果等物,則要讓尊長者先吃,年少者不可搶先。古人對水果等食物比較重視,尊者若賜你水果,吃完剩下的果核不能扔下,須揣在兜里帶走,否則便是失禮。
三、進食之禮
飲食活動本身,由于參與者是獨立的個人,所以表現出較多的個體特征,各人都可能有自己長期生活中形成的習慣。但是,飲食活動又具有很強的群體意識,它往往是在一定的群體范圍內進行的,在家庭內,或在某一社會團體內,所以還得用社會認可的禮儀來約束每一個人,使個體的行為都納人正軌之中。
古代關于進食之禮,《禮記·曲禮》中有如下描述:“共食不飽。”同別人起進食,不能吃得過飽,要注意謙讓。“共飯不澤手。”指同器食飯,不可用手,食飯一般用匙。“毋摶飯。”吃飯時不可摶大飯團,即不要爭食。“毋放飯。”要入口的飯,不能再放回飯器中,否則別人會感到不衛生。“毋流歌。”不要長飲大嚼,讓人覺得是想快吃多吃,好象沒夠似的。“毋口它食。”咀嚼時口中不要發出響聲。“毋嚙骨。”不要專意去啃骨頭,這樣容易發出不中聽的聲響,使人有不雅不敬的感覺。“毋反魚肉。”自己吃過的魚肉,不要再放回去,應當接著吃完。“毋投與狗骨。”不能把骨頭扔給狗啃。“毋固獲。”不要喜歡吃某一味肴饌便獨取那一味,或者爭著去吃。“毋揚飯。”不要為了能吃得快些,就用食具揚起飯粒以散去熱氣。
“飯黍毋以箸。”吃飯不要用筷子,但也不是提倡直接用手抓。吃飯得用匙,而筷子是專用于食羹中之菜的,不可混用。羹中有菜,用筷子取食。如果無菜筷子派不上用場,直飲即可。飲用肉羹,不可過快,不能出大聲。有菜必須用筷子夾取,不可直接用嘴吸取。“毋絮羹。”客人不能自己動手重新調和羹味,好像自己更精于烹調。進食時不要隨意不加掩飾地大剔牙齒,如齒塞,一定要等到飯后再剔。不要直接端起調味醬便喝。“濡肉齒決,干肉不齒決。”濕軟的燒肉燉肉,可直接用牙齒咬斷,不必用手去擘;而干肉則不能直接用牙去咬斷,須用刀匕幫忙。“毋嘬炙。”大塊的烤肉和烤肉串不要一口吃下去塞滿口腔,不及細嚼,狼吞虎咽,儀態不佳。“當時不嘆。”吃飯時不要唉聲嘆氣,要保持席間的歡快氛圍。
這些進食禮儀在現代人的餐桌上也隨處可見。我們現在的不少餐桌禮儀習慣,可以說是植根于《禮記》,植根于我們古老的飲食傳統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