現代人的文明禮儀要求,在餐桌上要遵從一定的禮儀要求,如果,不遵從這些禮儀,則被會認定為不懂規矩。
作為吃貨的國度,中國有著魯、湘、川等等菜系,其飲食文化那可是源遠流長。
其實,吃的東西,最大的功用就是果腹,也就是填飽肚子。餓了就吃,渴了就喝,也沒有什么可以說的。但是,中國古代圣賢卻將飲食形成了一種文化,將飲食這件事上升到了一種新的高度。
我們古人說一件事,一般都不直來直去的,同樣說吃的重要,我們可能不會如古人那樣扯一些別的什么。就像《韓非子·解老》是這樣說吃很重要的:“人上不屬天,而下不著地,以腸胃為根本,不食則不能活。”
相比而方,在我的老家,人們見面打招呼,問的是:“你吃了么?”,這種談論飲食的事情,就顯得很土氣了。因此,我們也就不討論這些,我們要聊的是我們的老祖宗們為飲食所加的豐富內涵。
我們就從日常飲食的禮儀開始聊起,看看先秦時期對日常飲食禮儀有哪些要求與記述。
先秦關于日常飲食之禮的記述,主要散見于《儀禮》、《禮記》中各個篇章。在《儀禮·鄉飲酒禮》、《儀禮·公食大夫禮》、《禮記·曲禮》、《禮記·鄉飲酒義》等專門闡述飲食禮儀的篇章中,就集中闡述日常食禮的具體規范而言,則要以《禮記·曲禮》最為突出。
下面我們來看看這篇文章中有哪些具體記載。
1、共食之禮
現代禮儀要求,你在跟人一起吃飯的時候,你夾菜的,不能越過盤子的中心,不能越過桌子的中心,這講的其實就是古人說的共食之禮。共食,謂同事聚居,非禮食則有同器食法,共食宜謙,不得厭飫為飽也。意思就是與人同桌共食時,不能一味地只想著飽食飯菜,要遵循必要的飲食規范,以體現尊敬與謙讓的禮節。
《曲禮》連續用了15個“毋”字對共食用餐的禮節給出了具體的禁忌。這其中包括由于“飯用手,澤手則汗生”的原因,被禁止吃飯時搓手在內的,15種不合禮且有失威儀的行為。這些禁忌,大體上出于兩個方面考量。
第一,這些被禁止在共食中做出的不雅舉動,表示為對共食者的尊敬。
如“毋咤食,毋嚙骨”這類事情,古人記載其被禁止的原因為:“咤食,謂以舌口中作聲,似嫌主人之食也。毋嚙骨者,一則有聲,二則嫌主人食不足,以骨致飽,三則口唇可憎。”
類似像吃飯的時候因為清理齒間殘留而當面剔牙,因為味道不合口味而自己給整碗羹湯加放調料,因為嫌味道清淡而像喝水一樣飲醬汁等等不雅的舉動,都會使主人反感,讓人覺得不被尊敬,而被古人禁止。
第二,共食時應當學會謙讓與節制,不要與人爭食。
比如“摶飯”(共食用餐時用手傳飯團來吃)的行為,因為“取飯作摶,則易得多,是欲爭飽”,就被認定為不應該做的事。
同樣的原因,“固獲”(始終挑好吃的菜吃),“嘬炙”(吃烤肉因為貪心想多吃而一口吃一大塊)等也被認定是不謙讓的行為,都是貪食的表現。
我們在先秦的飲食文化中可以看出,尊敬謙讓之風,已經被完整地映射在了這些日常禮儀之中。達到了“敬慎威儀,以近有德”的標準,不但表現對共食者的尊敬,同時能夠體現自身謙讓與節制的良好德行。
透過這種日常飲食中的細節,也表現出了“尊讓、挈、敬也者,君子之所以相接也”的高尚。
2、客食之禮
客食之禮是指作為客人出席宴請時,所應遵循的飲食規范。具體來講就是通過飲食活動來履行禮儀,區別尊卑。
在現代禮儀中,開始用餐前,主人要在正對門的座位上座下,然后依次坐定,遵循著一套標準的流程。而古代禮儀中,對現代這些禮儀要求也有相應的規范,甚至其要求,有過之而無不及。
講究的是主客雙方在宴飲中相敬守禮,又能不失各自威儀,并且在各自的禮儀程序中突顯和諧之德,體現飲食活動中主敬客、客尊主的尊卑禮儀。用《詩經·小雅·賓之初筵》中的句子描述,便利是:“維其令儀。”
先秦時,對不同身份的客人其所適用的飲食禮儀并不相同。比如,客人身份若低于主人,就要求客人要雙手拿著食物站立向主人致謝,當主人同樣起立回禮于客人時,客人方可坐下。
而用餐過程中,如果出現客人給自己的飯菜加調味料的情況,主人就要表示自己不善于烹飪;如果客人單獨和醬,主人便要稱是家里貧窮照顧不周,以表謙遜。
此外,還有“三飯,主人延客食胾,然后辯殽。主人未辯,客不虛口。”(吃了三口飯后,主人請客人品嘗己經切好的肉,之后再請客人遍嘗菜肴)、主人不先于客人嘗遍菜肴、客人不先于主人用酒漱口等,使“賓主相敬之道然也”的要求。
到了用餐結束,“客自前跪,撤飯齊以授相者,主人興,辭于客,然后客坐”,意思就是客人要跪立起來將自己的飯食整理好,交給仆人,這時主人要主動辭謝客人,之后客人方可坐下。至此,主人可宣告飲食活動結束。
3、侍食之禮
侍食之禮指作為非主賓的陪同客人出席宴請時所應遵循的飲食規范,體現晚輩對長輩的尊敬。
比如,我們小時候就被要求,一家人坐定,父母不動筷子的時候,自己不能先動筷子,這也是一種侍食之禮。
“侍食于長者,主人親饋,則拜而食;主人不親饋,則不拜而食。”
“勸長者食耳。雖賤,不得執食興辭,拜而己,示敬也。不拜者,以其禮于己不隆。”陪侍長者吃飯,如果主人向自己送食布菜,行拜禮而后再吃,若否,則不行拜禮就可取食。
如果陪伴長輩飲酒,長輩給自己斟酒,則要立刻起身拜謝后用雙手接酒,待長輩完成斟酒后才返回自己的原位喝酒,長輩沒有盡飲,晚輩不敢先喝。
孫希旦曰:“愚謂此侍長者私飲之禮也。必拜受于尊所者,此蓋長者親酌而賜之,故于尊所拜受,不敢煩長者至己席前而授之也。”
這些禮節皆是通過具體的行為規范來體現晚輩對長輩的尊敬,《禮記》一書十分強調尊長的禮儀。“若飲酒禮畢,杖者先出,則同飲之人乃從之而出,故云杖者出斯出矣。”這樣的記載,就體現了飲食禮儀中長幼有序的觀念。
我們可以看出,在先秦文化中對進食禮節的規定,并不只是為了培養某種個人習慣,而是要通過其飲食上的這些禮節,直接表明一個人的教養與修養。因此,古時若不學會這些飲食禮,將是無法立足于社會的。
后記
在先秦典籍中的這些飲食論,在諸多方面反映了先秦時期的社會歷史面貌。
它表現出一種敬天事神、尊親養老的禮儀模式;它表現為一種治國之術、穩定邦國的政治手段;體現出了獨具特色、養生實用的應用功效;又體現出了知味品味、超越飲食的人類理想。
可以說,所有這一切皆是先秦飲食論深厚而博大的體現。飲食禮儀中體現出行為威儀,在威儀中又體現尊卑等級。
這些關于飲食之禮的規定,連同其他禮儀一起,構筑了一個中國古代敬讓有序、尊卑上下的禮制大網。
身為現代的我們,應當擇優而學,取其精華去其糟粕,致力于弘揚中華民族的傳統文化。